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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 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第十批(白庙乡曹庄村和汤庙村道路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26 15:40:45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农领项目办基础202110

 

 

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

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第十批(白庙乡曹庄村和汤庙村道路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

 

白庙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河南省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睢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下达2021年白庙乡曹庄村和汤庙村道路项目,新建道路3.1公里(后杨村委曹庄村1.6公里、西朱楼村委汤庙村1.5公里),道路基层厚18厘米,6%水泥土基层;路面宽4.5米,面层采用C30混凝土浇筑,厚18厘米。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36万元,其中以工代赈劳务报酬24.6万元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白庙乡曹庄村和汤庙村道路项目实施主体为白庙乡人民政府

严格项目资金用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工

、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规范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公示公告,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检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资金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批复后,抓紧完善手续,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20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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