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 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睢县孙聚寨乡百草园产业实验区农业物联网项目(产业四批)的通知
睢农领项目办产业〔2021〕9号
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
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睢县孙聚寨乡百草园产业实验区农业物联网项目(产业四批)的通知
孙聚寨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河南省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睢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下达2021年睢县孙聚寨乡百草园产业实验区农业物联网项目(产业四批),新建农业物联网设施,包括水肥一体化设备及配套、新打60米深机井1眼、建设泵房30平方米、农业物联网系统1套、沼液储存罐10立方米;园区内排水、道路基础建设,包括排水给水集成渠450米、排水暗渠600米、道路600米、技防安防设施;园区配套设备等。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劳务报酬24.6万元。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睢县孙聚寨乡百草园产业实验区农业物联网项目实施主体为孙聚寨乡人民政府。
二、严格项目资金用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工。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规范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公示公告制,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检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资金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批复后,抓紧完善手续,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附:睢县2021年孙聚寨乡百草园产业实验区农业物联网项目明细表
2021年9月26日
县2021年孙聚寨乡百草园产业实验区农业物联网项目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