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 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务工补助项目的通知
睢农领项目办其他〔2021〕2号
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
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务工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脱贫户稳定增收防返贫成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睢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睢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务工补助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在县产业集聚区和乡镇扶贫车间务工的脱贫人口实施务工补助,所需资金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列支。经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下达对申报核算、整理汇总的符合条件的1222人脱贫劳动力务工补助,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80万元。根据实际核实、政策落实为准。
一、明确实施主体。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劳动力务工补助项目实施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业务指导部门。
二、推进精准落实。请各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按照2021年脱贫劳动力务工补助实施细则内容要求,根据脱贫人口动态情况为准落实政策,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脱贫户都能享受政策。
三、加快实施进度。核准底数,实行清单式管理,抢抓时间,严格程序,强化绩效和监督过程管理,规范使用资金,及早落实政策,提高脱贫群众满意度。
四、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各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把2021年脱贫劳动力务工补助项目的补助户数、补助人数、补助金额等一律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附:睢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和三类监测对象劳动力务工补助项目乡镇任务分解表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