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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睢县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睢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04 00:35:31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关于印发《睢县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自然资源、财政、税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法院、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现将《睢县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睢县自然资源局           睢县财政局         

 

 

睢县税务局               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睢县人民法院             睢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021年8月4日

睢县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工作方案

 

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总体方案>》(豫自然资发〔2020〕59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不动产登记工作在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方面起到的作用愈发明显,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加大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改革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做出一系列部署和安排。

201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为目标,提出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要求。6月,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提出了包括不动产抵押登记、首次登记、查封登记、预告登记等13项不动产登记业务作为第一批“省内通办”的工作要求。2020年9月,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提出可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并明确要求实现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跨省通办”。

为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全省通办工作,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在漯河市、郑州市、鹤壁市部署开展“域内通办”试点工作,确立了不动产登记异地办业务线上模式和线下模式相融合、“收办分离”相结合“全豫通办”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根据“《总体方案》”要求,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跨市县(区)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全豫通办”工作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税费缴纳协同联办“一件事”就近受理、跨市县(区)域办理、“异地最多跑一次”,实现不动产网络执行查控的自动化、网络化、全流程在线办理,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原则

(一)充分利用已有成果,避免重复建设

充分利用我县已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基础,利用现有建设成果,保护既有投资,加强对已有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和系统对接,以此开展“全豫通办”建设工作。

(二)积极稳妥推进,逐步优化迭代

实现“全豫通办”是一个系统工程,协调工作多、难度较大,需要秉持积极稳妥的原则进行推进,通过业务由少到多、功能由弱到强逐步开展,不断积累经验,最大限度保障项目的成功建设。

(三)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实行业务办理“收、办分离”,采用授权委托异地登记机构收件,属地登记机构办理的方式,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不动产登记异地办、就近办、不见面办、全省通办。

(四)网上缴税,网上缴费

凡涉及需缴纳登记费和相关税费的“全豫通办”业务,应能满足企业和群众通过网络渠道在线缴税缴费,满足申请人异地最多跑一次的便民要求。

(五)先易后难,逐步完善

采取“先非联办业务、后联办业务”“先无涉费业务、再涉费业务、最后涉税业务”“先单一业务、后合并业务”的方式稳步实施、逐渐完善。

四、工作任务

(一)接入省“全豫通办”业务服务系统

按照《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数据服务接口规范及数据交互标准(试行)》开发接口和对接程序,开发本地“全豫通办”系统,实现异地登记机构与属地登记机构之间业务数据的联动与互通,包含申请地受理调取属地信息接口、向属地发送受理数据等;属地接受申请地传入的受理业务数据并进行分发办理、为申请地提供信息查询或核验接口等,满足实体大厅窗口“全豫通办”业务的受理、办理,实现线下不动产登记“全豫通办”。

(二)接入省不动产网上“一窗办事”平台

按照省级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接入要求和技术标准,接入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进行部署实施、联调测试,为社会公众提供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渠道。提供登记信息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登记申请、网上缴费、网上缴税等功能。横向与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对接,实现用户线上申请统一注册、统一身份认证;纵向与不动产登记平台互联互通。

(三)接入省非税征缴“总对总”对接服务系统

按照《河南省不动产登记省级非税征收统一对接接口规范(试行)》开发本地接口和对接程序,提供非税费用(登记费)网上缴纳,电子票据下载、退费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满足不动产登记费“网上缴纳”。

(四)涉税费用网上缴税对接集成

省级“总对总”对接省税务系统,提供网上缴税、电子票据开票、完税信息获取和完税凭证下载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服务于“全豫通办”业务缴税。

(五)接入省不动产查控“总对总”对接服务系统

按照《河南省不动产登记与司法系统网络执行查询查控数据交互对接标准(市县与升级对接)(试行)》开发本地接口和对接程序,实现土地、房屋、林权等财产的线上查询、查封、续封、解封,实现不动产网络执行查控的自动化、网络化、全流程在线办理。

(六)电子证照集成应用

按照《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动不动产业务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豫大数据〔2020〕25号)要求,依托市级大数据局电子证照平台,加快不动产权电子证照建设,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及获取集成应用。

(七)跨部门数据共享集成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和自然资源业务网与公安、民政、工商、卫计委、编办、银保监会等12个横向部门进行数据共享集成,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实现申请人信息的核验查询,支撑和促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便民利企。

五、部门协同要求

(一)县大数据管理部门。县政务数据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存储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共享,并协助本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共享数据。(部门共享数据接口清单见附件)

(二)县住建部门。“全豫通办”业务涉房屋交易的情形,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接收到“全豫通办”业务时同步提交登记信息给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易备案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给登记机构。

(三)县税务部门。目前省自然资源厅与省税务部门正积极协调共同推进在线核税缴税“总对总”对接,商定对接方案和标准,为不动产登记提供统一的在线缴税渠道,在未实现省级“总对总”对接前,县税务部门可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我县不动产契税在线核税缴税对接。

(四)县财政部门在线缴费。省自然资源厅与省财政厅积极协调配合,已达成不动产登记费在线缴费省级“总对总”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异地网上缴费。财政部门应积极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动我县不动产登记费在线缴纳。

(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应按照《关于推进不动产网络执行查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高法〔2020〕134)的要求,积极与省、市法院沟通,做好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建立和完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机制。同时应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健全和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和使用机制。

六、业务窗口设置

不动产登记部门安排专门窗口承担“全豫通办”登记业务收件工作,专门窗口配备身份证读卡器、人证比对设备、高拍仪、电子签名板、指纹采集仪、打印机、复印机等扩展设备。安排专岗负责接办受理异地登记机构提交的“全豫通办”业务,并承担异地登记机构之间的咨询、沟通和协调职能,以及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咨询辅导。

七、保障措施

(一)做好网络和运行环境保障。保证线下线上服务稳定运行,保障群众网上办事顺畅、便利、无卡顿,加强网络安全防范。

(二)做好经费保障。“全豫通办”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全豫通办”建设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三)强化组织实施保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加强部门间信息集成共享开发工作,建立不动产登记的管理、业务和信息化部门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确保保质完成任务。

 

附件:部门共享数据接口清单

 

 

 

 

部门共享数据接口清单

序号

服务接口部门

数据名称

申请服务接口名称

共享层级

1

公安部门

国家人口

基础信息

公安部_人口库_人像比对服务接口

全国、全省、当地

身份证信息

省公安厅身份证信息查询服务接口

全国、全省、当地

户籍信息

省公安厅户籍信息查询服务接口;省公安厅认证服务接口

全国、全省、当地

2

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基本

信息

工商局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接口

全省

3

机构编制部门

事业单位登记信息

事业单位及党群机关-查询接口

全国、全省、当地

党群机关登记信息

事业单位及党群机关-查询接口

全国、全省、当地

4

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查询接口

当地

5

税务部门

税收信息

(完税结果)

契税信息接口,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信息接口

当地

6

银保监

部门

银保监会_金融许可信息


全国、全省、当地

7

  

司法判决信息(仲裁文书等)


全国、全省、当地

8

民政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信息


全国、全省、当地

社会组织信息


全国、全省、当地

社会团体 基本登记信息

司法部_公证处基本信息服务

全国、全省、当地

基金会基本信息


全国、全省、当地

婚姻登记信息

司法部_公证处核验信息服务

全国、全省、当地

收养登记

卫计委_国家出生医学证明查询数据接口

全国、全省、当地

殡葬火化

信息

卫计委_整合系统_死亡医学证明查询

全国、全省、当地

9

公正机构

公证处信息

(公证文书信息等)

司法部_公证处基本信息服务,司法部_公证处核验信息服务

全国、全省、当地

10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土地房屋资产划拨信息


全国、全省、当地

11

卫生健康部门

死亡医学证明查询

卫计委_整合系统_死亡医学证明查询接口

全国、全省、当地

出生医学证明查询

卫计委_整合系统_出生医学证明查询接口

全国、全省、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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