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危房改造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
睢农领办基础项目〔2021〕2号
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危房改造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河南省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睢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危房改造项目项目,涉及260户,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500万元。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业务指导部门为县住建局,与乡镇组织实施管理危房改造项目。
二、严格项目资金用途。各乡镇紧紧围绕防返贫目标,切实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主体职责,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户危房改造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工。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规范项目实施程序,要有项目实施前、建中、建后改造房屋照片和项目永久性标志牌。要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检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按照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资金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批复后,抓紧完善手续,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监督电话:12317(国家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0370-3639057(市乡村振兴局)、0370-3083938(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