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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通知

来源:睢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08 22:08:17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根据《商丘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和绩效考评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通知》(商营发〔2020〕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章免费刻制的对象和范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在睢县区域内注册企业(企业类型包括:内资企业有限公司和分公司、合伙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均可享受免费刻制首套印章服务。免费刻制的印章包括:企业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章、发票章各1枚。实物印章均为睢县行政大厅印章承接单位刻制的光敏原子章为准。

二、申领流程

(一)线下登记企业

1、新开办企业到“统一出件窗口”凭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在“综合受理窗口企业开办专区”填写提交印章免费刻制申请。

2、印章制作单位应在2小时内将全套印章刻制完毕,并让企业经办人在《睢县企业开办免费印章领取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窗口工作人员对印章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备查。

(二)线上登记企业

1、线上新登记的企业自助打印营业执照后,凭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在“综合受理窗口”企业开办专区”填写提交印章免费刻制申请。

2、印章制作单位应在2小时内将全套印章刻制完毕,并让企业经办人在《睢县企业开办免费印章领取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窗口工作人员对印章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备查。

三、组织实施

(一)确定刻章企业。对现有经统一招标确定的中标(成交)印章企业,由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管理条例》审核合格后予以确定。对确定的印章企业,签订印章刻制服务合同,明确服务的种类、价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限和手续、费用结算等事项。(公安局牵头,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配合)

(二)统一数据采集。推进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建设,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加快各部门数据信息向电子证照库归集,不得单独或重复采集企业印章刻制所需的信息;推进电子印章系统建设,提高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企业电子身份在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共享、互认和应用度。(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统一印章发放。新开办企业申请印章免费刻制的,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申请,一律由印章窗口发放,并做好相应的印章交接登记签领手续。(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场监管局、刻章企业配合)

(四)统一费用结算。新开办的公司制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以及上述企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免费刻制印章所需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县公安局与印章制作单位每月核对一次刻章明细、查验签领记录等资料,据实结算印章免费刻制费用。(财政局、公安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密切协同配合,制定落实措施,确保业务流程优质高效、软硬件支撑到位、部门衔接到位,全力推进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加强宣传引导。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企业开办印章免费刻制服务政策解读工作,县融媒体中心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及时解答、回应群众关切,让政府的改革政策和服务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在睢县投资创业的获得感和便利度。

(三)加强后续监管。县公安局要督促印章制作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和备案工作,主动接受企业、部门及社会监督。严防和打击哄抬、串通印章刻制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格印章交接手续和费用结算程序,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和弄虚作假行为。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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