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结果 的公示
关于发布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结果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和《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于2021年2月份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统一对产业集聚区内(安琪路以南、黄河路以北、中央大街以东、振兴路以西)418643.99平方米的土地进行了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十项内容进行了区域评估,区域评估成果于2021年4月份全部完成。凡进驻此范围内的企业可无偿使用该区域评估成果,有关部门不再要求入住企业单独组织评估评价。
特此公示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区域评估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