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对《睢县孙聚寨乡代集村、屈楼村、袁店村、寺前李村、张桥村、孙东村标准大棚建设项目变更请示》的批复
睢脱贫指变〔2020〕2号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对《睢县孙聚寨乡代集村、屈楼村、袁店村、寺前李村、张桥村、孙东村标准大棚建设项目变更请示》的批复
孙聚寨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睢县孙聚寨乡代集村、屈楼村、袁店村、寺前李村、张桥村、孙东村标准大棚建设项目变更请示》(孙政文〔2020〕30号)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睢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及《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下达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四批产业项目的通知》(睢脱贫指产业项目〔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睢县孙聚寨乡代集村、屈楼村、袁店村、寺前李村、张桥村、孙东村标准大棚建设项目内容新建长75米×宽10米的大棚45座33750㎡;保鲜库1座400㎡;大棚辅助道路1200㎡,项目总投资330万元。变更为新建大棚39座,33750㎡(其中规格为长75米×宽10米的16座,12000㎡;长85米×宽10米的19座,16150㎡;长140米×宽10米的4座,5600㎡);保鲜库1座400㎡;大棚辅助道路1200㎡,项目总投资33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与变更前一致。
项目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抢抓时间节点,加强项目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加快项目实施,及早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