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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融机构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

来源:睢县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0-04-26 10:11:54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关于印发《金融机构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

 

各金融机构:

现将关于印发《金融机构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睢县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睢县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丘监管分局睢县监管组

                          

 2020年4月26日

 

金融机构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

 

  为了进一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建立健全金融机构违规收费举报机制,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要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

 (一)不得以贷转存。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得存贷挂钩。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要求将一定数额或比例的信贷资金转为存款

  (三)不得以贷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四)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五)不得转嫁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二、要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

 (一)合规收费。服务收费应科学合理,服从统一定价和名录管理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收费价目名录,同一收费项目必须使用统一收费项目名称、内容描述、客户界定等要素,并由法人机构统一制定价格,任何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等要素。    

(二)公开透明。服务价格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各项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确保客户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选择。

  (三)减费让利。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特定对象坚持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明确界定小微企业、“三农”、弱势群体、社会公益等领域相关金融服务的优惠对象范围,公布优惠政策、优惠方式和具体优惠额度,切实体现扶小助弱的商业道德。

    (四)落实两禁两限规定。即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三、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方法。

(一)设立举报电话。如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遇到金融机构违规收费问题,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370--8112693,或将银行业违规收费内容发至县金融工作局邮箱sxjrb521@126.com,办公地点:县金融工作局(县政府521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金融工作局接到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案件后,会同县工信局、县人行、县银监组等有关职能部门,对违规收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若发现银行业在融资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收费问题,银监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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