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来电来信举报问题的回复(D411400000000201912060003)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接到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来电来信举报件交办单(第十一批D411400000000201912060003)后,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县工信局、县产业集聚区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睢县董店乡殷庄村西南方向鼎峰木业,昼夜生产,该厂离村庄50米左右,生产时冒烟,噪音太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举报的“鼎峰木业”实际是商丘市鼎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县产业集聚区,法人代表,卜二库,身份证号:41230119710902403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2066476618Q。经核实,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安装有袋式除尘器、脱硝、在线检测设备等环保设施,并与国控平台联网,无超标现象。2019年7月,该公司投资200多万元,完成了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该公司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自行监测,监测数据均能达标。
经核实,该公司东北角50米左右有几户居民,未按规划要求拆迁,公司正常生产时,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因重污染天气管控,该公司落实管控措施,目前处停产状态。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7日,睢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案件交办通知单,要求县工信局、县产业集聚区立即行动,按照要求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在备料工段、东北角院墙增加隔音板,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2020年1月22日之前完成。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特此报告。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