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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来电来信举报问题的回复(D411400000000201912060003)

来源:县大气办 发布时间:2019-12-09 16:36:54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接到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来电来信举报件交办单(第十一批D411400000000201912060003后,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县工信局、县产业集聚区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睢县董店乡殷庄村西南方向鼎峰木业,昼夜生产,该厂离村庄50米左右,生产时冒烟,噪音太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举报的“鼎木业”实际是商丘市鼎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县产业集聚区,法人代表,卜二库,身份证号:41230119710902403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2066476618Q。经核实,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安装有袋式除尘器、脱硝、在线检测设备等环保设施,并与国控平台联网,无超标现象。2019年7月,公司投资200多万元,完成了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该公司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自行监测,监测数据均能达标。

经核实,该公司东北角50米左右有几户居民,未按规划要求拆迁,公司正常生产时,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因重污染天气管控,该公司落实管控措施,目前处停产状态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7日,睢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案件交办通知单,要求县工信局、县产业集聚区立即行动,按照要求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在备料工段、东北角院墙增加隔音板,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2020年1月22日之前完成。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特此报告。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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