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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来电来信举报问题的回复(D411400000000201912030004)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5 16:39:15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接到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来电来信举报件交办单(第八批D411400000000201912030004后,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县工信局、城关回族镇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睢县城关镇南环路大众饭店南边有家化肥厂,生产过程中有刺鼻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的化肥厂是商丘丰登肥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靳家玉,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2757108056Q,主要生产复合肥,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门窗损坏,封闭不严;混合搅拌、传送物料等涉气排放环节,没有废气治理设施。正常生产时,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影响周围居民。因重污染天气管控,该公司落实管控措施,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3日,睢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案件交办通知单。要求县工信局、城关回族镇等单位立即行动,按照要求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该公司已制定整改计划,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生产车间门窗封闭;2020年1月31日之前,完成混合搅拌、传送物料等涉气排放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特此报告。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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