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来电来信举报问题的回复(D411400000000201912030004)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接到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来电来信举报件交办单(第八批D411400000000201912030004)后,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县工信局、城关回族镇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睢县城关镇南环路大众饭店南边有家化肥厂,生产过程中有刺鼻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的化肥厂是商丘丰登肥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靳家玉,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2757108056Q,主要生产复合肥,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门窗损坏,封闭不严;混合搅拌、传送物料等涉气排放环节,没有废气治理设施。正常生产时,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影响周围居民。因重污染天气管控,该公司落实管控措施,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3日,睢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案件交办通知单。要求县工信局、城关回族镇等单位立即行动,按照要求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该公司已制定整改计划,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生产车间门窗封闭;2020年1月31日之前,完成混合搅拌、传送物料等涉气排放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特此报告。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