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政府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睢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D411400000000201911290008)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7日,接到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四批D411400000000201911290008)后,我县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县环保局、县扬尘办、尤吉屯乡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睢县尤吉屯乡小林店村西有一家搅拌站,噪音大。路面铺有水泥渣,扬尘大。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不属实。举报件中反映的搅拌站,经核实是河南金泉商砼有限公司,位于尤吉屯乡小林店西500米,负责人姚振睢,男,经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建设有污染防治处理设施,能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和“五到位、一密闭”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因重污染天气管控,该公司从2019年11月19日零时起一直处于停产中。
三、限期整改情况
我县人民政府将责成相关单位,加大对该商砼站的监管力度,确保其生产时符合各项环保要求。
四、责任追究
无。
特此报告。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