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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睢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发布时间:2019-11-27 10:38:19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睢脱贫组〔2019〕47

睢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睢县2019年统筹整合

财政涉农资金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睢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实施方案,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睢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实施方案

2019年1127


睢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工作补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确保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

二、基本原则

2019年统筹整合方案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理确定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规模。2019年统筹整合方案编制立足年度脱贫任务及巩固脱贫成效需要,结合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年度脱贫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效需要,用好用足整合试点政策,实事求是确定资金规模和对应的建设任务,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

在保障其巩固脱贫成效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扶贫任务较重的重点非贫困村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及政策帮扶上对其给予重点倾斜。同时要严守现行标准,规范安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要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使用,并优先安排带动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的产业项目,不得安排用于村级办公场所、卫生室、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支等负面清单事项,同时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绩效发挥

(二)切实提高方案编制精准度。2019年统筹整合方案编制以2019年项目库做支撑,提前做细做实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避免“资金等项目”。统筹考虑年度资金规模和项目投入需求,做好资金与项目匹配,统筹考虑季节、质保金、项目实施进度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项目资金预算规模,避免出现扶贫资金滞留现象。

(三)严格实施方案编报程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分工,细化各项工作办理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标准,组织相关人员编制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实施方案,同时根据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按照轻重缓急,做好项目资金对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会审,科学合理编制方案。

三、脱贫攻坚年度任务

2019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四年,也是睢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提升创优之年,我县将坚定不移地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根据中共睢县县委、睢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围绕“抓产业就业强脱贫支撑,抓项目推进促基础提升,抓政策落实强脱贫保障,抓因户帮扶促群众满意,抓党建引领强脱贫堡垒,抓作风建设促脱贫成效”,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不断增强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达到人有脱贫办法、户有增收渠道、村有致富产业,实现2019年全县 6874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整体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0.4%,全面巩固提升,确保高质量脱贫。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19补充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33.78万元。

(一)中央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等文件精神,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资金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2019补充计划统筹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164.78万元。

(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等文件精神,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省级财政资金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2019补充计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1371万元。

(三)市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范围: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将市级财政安排的财政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2019补充计划统筹整合市级财政涉农资金498万元。

、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计划

2019年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补充计划实施扶贫项目资金2033.78万元。2019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计划安排以下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

2019补充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2033.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4.7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37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98万元。

1.2019年第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20个乡镇107行政村。

  2)建设任务:计划实施村组道路项目110个,新修村组道路99.195公里,其中3米宽道路1公里、3.5米宽道路81.898公里、4米宽道路4.409公里、4.5米宽道路11.888公里。

3)资金安排项目总投资6242.53万元,2019年统筹整合调整方案已安排第一批资金3121万元,本次补充计划安排资金2033.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4.7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371万元、市级财政<, /SPAN>资金498万元,下余资金县财政明年另行安排

4)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197,开工时间20197,完工时间201911,完成验收时间201911月。

    5)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完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受益8437户,贫困人口27019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乡村道路等级逐步提高,实现100%建制村通水泥或沥青路,贫困村内道路得到硬化,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6)责任单位:睢县交通局

、部门分工

(一)县发改委:负责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分年度分类型建立项目库,扶贫项目立项,精准确定实施项目。

(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项目的初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扶贫资金预算、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和资金统筹分配使用方案,落实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整合资金划拨及项目资金拨付工作。负责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按照报账制有关规定,制定扶贫资金阶段报账材料清单,及时审核办理资金报账拨付业务。加强资金监管和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四)县扶贫办脱贫攻坚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能力提升-雨露计划项目的预审、前期以及建设工作

(五)县发投公司: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初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六))人民政府负责项目谋划、方案制定、申报、前期及建设工作。

、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项目资金无缝对接。县财政部门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批复的年度项目扶贫计划,及时编制资金文件,做到项目与资金的无缝对接,严禁资金等项目。扶贫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和专账核算制;各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集中用于县脱贫攻坚。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应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二)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县根据项目性质分类遵循“谁实施、谁管理”权责一致原则,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实行“一清单四机制”,项目实施主体对整个项目的规划、招投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报账、项目移交等全程负责,并围绕扶贫项目交办清单细化责任,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督查、整改、约谈、问责四项机制。

(三)严格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类项目严格执行工程行业规范、建筑标准和定额,实行招投制、合同制管理、项目法人制、监理制、预决算审计制、工程验收制、专账制和报账制。

(四)强化项目监管。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审计、纪、财政、扶贫、发展改革等部门,成立项目监督审核组,全程参与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立项、采购招标、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

(五)规范资金管理。按照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和报账制要求,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报账资料审核流程,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审核办理报账拨付业务,提高报账拨款效率。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县级财政部门要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及县乡财政部门要发挥资金监管的职能,全过程监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运行,包括资金下达、账户管理、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等环节,实时监控资金运行情况,规范项目单位支出行为,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保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实施。县发改委、扶贫办根据项目单位编制申请的本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对照本县脱贫攻坚规划,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建设规模、资金概算、项目效益分析等方面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进行核查,实行集中评审论证,评审后进入项目库,依据入库项目,结合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研究确定后批复扶贫项目及其资金规模。项目单位接到资金和项目批复通知,立即启动项目招投标,签订项目合同,实施项目。

    2.预付项目启动资金。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已履行招投标程序并已签订施工合同的扶贫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进场组织施工,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拨付30%工程预付款。

    3.阶段性报账。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实施阶段性报账,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投资规模,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进行阶段性报账。项目实施单位要与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规范合理的工程建设合同,根据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约定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条款,增加阶段性报账次数。

    4.竣工报账。项目预算评审、结算决算审计和资金报账支付实行提前告知制。县级审计机关或政府投资评审机构要制定具体明确的扶贫项目预算评审、结算决算审计、评审资料清单和报审程序,提前告知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建设施工单位提供扶贫资金报账支付的明白卡和流程图,列出报账所需资料清单,限时审核完毕拨付资金。对建设内容复杂、项目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在审计、评审力量不足时,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及时对扶贫项目预算、结算决算进行评审,限时办结。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但尚未进行结算、决算审计、评审的扶贫项目,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竣工报告等资料,可按工程款的80%申请项目资金,待竣工结算、决算审定后再申请支付审计决算总金额97%的工程款。对资金量较小的项目可在工程竣工时一次性结算支付审计决算总金额97%的工程款

5.质保金拨付。认真执行留置质保的相关规定,按合同总价的3%执行,质保期满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资金,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复验,经复验合格后,财政部门及时将质保金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

    6.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据实审核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并及时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核拨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和设立过渡户。

八、监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部门要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改进作风、聚焦精准、强化责任,构建完善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扶贫资金监管责任体系,推动监管措施全面有效落实。

(二)建立常态化的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审计与财政部门要发挥合力,按照部门责任分工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的审计监督和财政专项检查。县财政部门要按照“资金一笔一笔审核”“扶贫资金零差错”的要求,加强对扶贫资金审查和监督。村级脱贫责任组要深度参与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村级脱贫责任组要发挥就近就地监管优势,对本村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验收、项目报账、公示公告等进行实时监督。对不按规定使用管理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偷工减料、降低建设标准等违规违纪行为,村脱贫责任组及其成员要及时纠正、制止,及时向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扶贫、审计部门报告。

(三)加强舆论宣传。全县各级部门要积极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及各类新兴媒体,及时总结宣传扶贫资金监管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对查处的扶贫资金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予以曝光,公开追责问责处理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凝聚起全社会支持关注脱贫攻坚的正能量。

(四)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认真落实“两个一律”公开的工作要求,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结果、扶贫项目安排计划和扶贫项目资金相关政策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乡村两级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是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县将坚定不移地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建立完善的目标管理体系,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目标管理,县、乡、村层层签订军令状,认真落实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管理体系。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定期召开脱贫攻坚联席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解决工作中难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设攻坚办公室、基础业务组、项目规划审批管理组、督查巡查组、统筹推进组、考评组“一办五组”组长分别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完善项目推进机制。一是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定期召开脱贫攻坚联席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解决工作中难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我县相继建立完善了《睢县脱贫攻坚项目管理制度》《睢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制度》《睢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等一整套工作制度。采取“周例会、月点评、季巡视” 项目推进办法,研究、审批、推进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二是实行“一清单四机制”项目推进机制。项目批复实施主体对整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全程负责,并围绕扶贫项目交办清单细化责任,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督查、整改、约谈、问责四项机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指挥部督查巡查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跟踪问效,追究责任。三是实行项目台账管理。把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工程进度、支出进度、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逐一细化,倒排工期,明确责任,按时间节点分类排队,实行“四对”即“对标”、“对账”、对时、“对人”、“三个倒逼”即倒逼措施,倒逼进度,倒逼落实,实行项目进度周报机制,对项目建设实行一周一汇报,一周一排名,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三)完善配套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县项目整合工作统一部署,服从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县财政每年配套安排项目整合专项资金,用于项目整合建设,对涉农项目整合后出现的问题,由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

(四)坚持严查细管。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全面推行“六制”,即项目内容和资金公示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工程监理制、项目验收考评制、县级报账制、责任追究制。通过“六制”落实,严格管理,狠抓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和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

(五)工作超前,及早主动。在脱贫攻坚项目安排上突出早准备、早规划、早招标、早施工、早完成,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开发,精心组织,及早实施。一是早定边划界,定点定位;二是早规划,聘请具有规划资质的单位,立足实际、广听民意、吃透实情,周密论证,提前做好项目规划;三是早招标,项目批复后,项目业主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程序和要求,立即开展招标工作;四是早施工,项目招投标完成后,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按照施工节点,合理安排,尽快施工,及早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附件:

1.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补充)

2.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补充)

附件1

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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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类别

2019年计划安排资金规模(万元)

备注

合   计

2033.78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33.78

1

睢县2019年第二批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2033.78


 

睢县2019年统筹整合补充方案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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