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对《城郊乡保庙村种植项目变更请示》的批复
睢脱贫指变〔2019〕1号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对《城郊乡保庙村种植项目变更请示》的批复
城郊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睢县城郊乡保庙村种植项目变更请示》(睢城郊政文〔2019〕44号)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睢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及《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下达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二批产业项目的通知》(睢脱贫指产业项目〔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睢县城郊乡保庙村种植项目内容建设标准棚(宽8米、长75米)80座,计划总投资2200000元,变更为①建设暖被棚(宽22米、长90米)6座,单棚预算价294806.61元,计划投资1768839.66元;②标准棚(宽10米、长75米)6座,单棚预算价46849.11元,计划投资281094.66元。变更项目总投资为2049934.32元,项目绩效目标与变更前一致。
项目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抢抓时间节点,加强项目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加快项目实施,及早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