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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019-07-17 19:58:13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第一条  根据《中共睢县县委办公室、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睢办〔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睢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加强风险研判,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行和针对性。

第四条  睢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文件,推动上级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党中央、省、市向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相关乡镇、县直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乡镇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睢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承担睢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睢县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人事、财务、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视频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发、维护及应用培训;负责内、外网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二)接访办信网信督查催办股。负责群众来县个访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和督办;负责维护来访接待大厅及周边信访秩序,处置突发信访事件;指导全县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协调配合职能部门接待处置特定群体来访工作;承担重要会议期间及敏感节点信访工作保障任务;指导全县集体上访接待办理工作。

负责受理群众通过来信、互联网、电话、短信等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综合分析信访情况,筛选重要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征集人民群众建议。

检查指导全县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上级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在县和县直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提出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督查指导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督查督办赴京、省、市涉访事项,协调处置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事项。

承担睢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睢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六条  睢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信访督查专员1名(正科级);股级领导职数2名。

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

第七条  睢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县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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