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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019-07-17 19:57:33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第一条  根据《中共睢县县委办公室、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睢办〔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睢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坚持全县统一的大扶贫工作格局,统筹协调、组织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全面提升扶贫质量和工作水平。持续抓好“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第四条  睢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研究拟订贫困退出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

(三)统筹协调行业扶贫工作,动员组织推动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

(四)参与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考核、评估,指导项目库建设。

(五)指导全县产业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六)协调指导全县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

(九)负责全县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十)参与开展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睢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扶贫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受理基层群众咨询,负责群众服务平台和举报投诉机制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办理及重点事项的核查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扶贫信访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扶贫开发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督查巡查工作;负责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评估及贫困人口退出检查评估;协助做好对乡镇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的考评工作

(二)项目管理股。负责指导乡级扶贫项目库建设,指导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涉农整合资金资金分配方案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指导全产业扶贫工作,负责重大产业扶贫工作的协调推进;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和扶贫小额信工作

(三)社会扶贫股。负责全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联系协调党政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联系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扶贫社会团体工作。组织指导全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指导实施扶贫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扶贫开发宣传、门户网站管理、舆情监测工作

负责全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动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协助做好行业部门的相关考核工作

第六条  睢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其中2名副主任职数作为脱贫攻坚时期的阶段性安排,不长期保留);股级领导职数3名。

核销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事业编制23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县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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