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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019-07-17 19:36:22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第一条 根据《中共睢县县委办公室、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睢办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睢县教育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睢县教育体育局,接受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综合股,负责处理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睢县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睢县教育体育局,接受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全县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宣传、思想政治、统战工作。设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承担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睢县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五条  职能转变。健全全县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教育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教育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加强体育强县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统筹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第六条  睢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推进全县教育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

(二)研究提出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

(九)落实国家、省、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方案,负责推广普通话工作。

负责全县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教科研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管理重大体育竞赛的备战及参赛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十五)拟订全县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睢县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批服务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机要、文书档案、目标管理考核、政务公开、督办查办、保卫等工作;拟定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股室间的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务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承担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推进教育体育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

(二)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综合股(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承担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中共睢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老干部股。认真落实老干部工作政策,管理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负责办理教育体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手续;负责教育系统工伤认定的呈报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发展规划和内部审计股。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教育体育综合改革工作;统筹管理县级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中小学校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招商引资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六)财务股。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和基建投资的相关工作;统筹管理有关教育体育经费;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管工作,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教育体育事业经费预决算;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国内外教育体育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和推动学校后勤发展与改革。

(七)基础教育股。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执行基础教育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的选用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指导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的德育教育、校外教育;指导全县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民办教育管理股)。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成人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类社会组织工作。

(九)教师教育股。拟订教师教育工作的政策及指导性文件;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负责全县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相关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参与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十)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统筹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劳动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性及组团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

(十一)安全管理股(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十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方案;负责普通话的推广、普通话师资培训以及用字规范化等工作;负责普通话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承担睢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八条  睢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督学1名;股级领导职数12名

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

第九条  睢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十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县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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