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下达2019年第十批(农田水利工程补源除涝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县水利局:
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睢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睢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需求,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同意下达2019年第十批(农田水利工程补源除涝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沟渠治理总长度56.87km,总土方77.93万m³;建大屯桥为公路-Ⅱ级,1孔,孔跨9米,桥面净宽4.5米。工程涉及董店乡、西陵寺镇、尚屯镇、河集乡、白庙乡、周堂镇、胡堂乡、尤吉屯乡、城郊乡等乡镇,受益贫困人口4.4万人。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471万元。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2019年度第十批(农田水利工程补源除涝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睢县水利局。
二、严格项目资金用途。紧紧围绕我县本年度减贫目标,切实明确本单位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主体职责,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工程补源除涝项目,睢县水利局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实施,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变更,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工。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要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规范扶贫项目评审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公示制。所有项目都要有项目规划设计图和项目竣工图等。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检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批复后,抓紧完善手续,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类项目的建设任务。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