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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D20181113049)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7 16:35:38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3日,接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六批D20181113049)后,我县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环保局、畜牧局、河集乡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县河集乡刘浩阳村委西50米路南,有一养鸭场,污水外排厂外沟内,气味难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该养鸭厂位于睢县河集乡刘浩阳村委西50米路南,负责人李玉蓉,女,鸭棚占地面积300平方,棚内现存栏2000只蛋鸭。该养殖场养殖过程中溢流的污水,采取污水道与雨水道分离的方式,集中收集到储水池中,污水道和储水池全部密闭,定期由抽粪车抽取后用于农田施肥。由于前期雨水较大,污水外溢,流入养鸭场东侧的低洼田地中,形成水坑。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14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睢环攻办【2018】296号),要求河集乡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该养鸭场进行整治。

截至11月16日,养鸭场东侧田地的水坑,已用抽粪车将污水抽取完毕,并对此坑进行清理填埋。同时,责令该养殖场户对养殖设备进行进一步检查,确保各项措施按养殖规范要求落实到位。

四、责任追究情况

                         



                       201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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