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D20181113028)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3日,接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六批D20181113028)后,我县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环保局、城关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县城关镇东关明清街东头向左拐50米路东,有一家无名化工厂利用人的尿液提炼产品,污染严重。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无名化工厂位于城关镇东关明清街东头左拐50米路东胡同。2016年10月份在“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时已被城关镇政府取缔,生产机器在当时被经营者连夜拉走逃离。检查时,院内存在一些零碎的废桶、两辆无轮的破三轮架子和锈迹斑斑的废铁架子。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14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睢环攻办【2018】294号),要求城关镇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该化工厂进行整治。
截至11月14日,该化工厂内的废弃物已被清理完毕,并组织人员对该化工厂场地进行消毒处理。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