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D20181111032)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1日,接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四批D20181111032)后,我县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环保局、畜牧局、尤吉屯乡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县尤吉屯乡朱吉屯东南角养鸭棚,粪便气味难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该鸭棚位于商丘市睢县尤吉屯乡朱吉屯村南500米,负责人杨志军,男,身份证号为412325197909234516,肉鸭棚现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棚内现存栏4000只肉鸭。经查该养殖户粪便采取定期打扫方式进行清理模式,打扫粪便进行处理后,成为有机肥施入农田,鸭场有粪便气味。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11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睢环攻办【2018】291号),要求尤吉屯乡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该养殖场进行整治。
本棚肉鸭计划于2018年12月6日出栏,出栏后不再养殖肉鸭,转型种植蘑菇。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