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睢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D20181111028)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5 17:10:42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1日,接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四批D20181111028)后,我县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环保局、畜牧局、董店乡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县董店乡前花园村委刘庄村南边鸭棚臭味熏天。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该鸭棚位于商丘市睢县董店乡田花园村委刘庄自然村南头,负责人付传起,男,身份证号为4142325197108254816,肉鸭棚现占地面积780平方,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棚内现存栏5000只肉鸭,与村庄最近距离8米。肉鸭在棚内网片上养殖,离地1米左右,根据肉鸭养殖习性,只有在一批肉鸭出栏肉,一次性进行粪便清理,棚内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11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睢环攻办【2018】290号),要求董店乡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该养殖场进行整治。

鉴于该养殖场于居民区距离较近,不适宜养殖。通过对肉鸭棚负责人付传起多次做工作,本人同意转型种植食用菌。本棚肉鸭计划于2018年11月20日前出栏,出栏后不再养殖肉鸭,鸭棚内粪便、养殖设施定于2018年11月30日前清理完毕,改畜禽棚为食用菌棚,种植食用菌。

四、责任追究情况

                         

                       2018年11月14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