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D20181110056)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0日,接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三批D20181110056)后,我县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环保局、西陵寺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县西陵镇姬楼西头,有一无名大窑厂,生产时造成扬尘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不属实。该无名窑厂为睢县如意新型墙体厂,位于庞庄村委姬楼村西头,负责人为王中平,身份证号32091919700803173X。该厂证件齐全,脱硫设备齐全并正常运转,在线监控设备联网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准时上报数据,窑厂围挡到位,原材料覆盖到位,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对该窑厂的监管力度,确保按照要求生产运行。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