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D20181110034)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0日,接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三批D20181110034)后,我县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环保局、城关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县水口路南段北侧有一废品收购站气味难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废品收购站位于城关镇水口路与复兴路交叉口西侧路南,负责人为蒋丽。该废品收购站位于城市居民区内,废品堆放有难闻气味。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9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睢环攻办【2018】283号),要求城关镇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该废品收购站进行整治。
截至11月13日,该废品收购站内废品已清理完毕。并组织人员对原废品收购站场地进行消毒处理。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