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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睢县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10 09:47:07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按照河南省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工作部署、《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强化和规范支持扶贫项目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131号)文件精神,睢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成立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组,采取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到人、整改问题销号等多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整改,截止20188月全部整改到位,成效明显。现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睢县审计共发现8个问题(①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17人;②2017年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9155.16万元,其中79.35%为注入光伏产业资金。贫困户不能掌握脱贫致富的劳动技能,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弱;③已建成光伏扶贫项目少向贫困户分配收益;④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住宿生未享受生活补助费涉及9人,涉及金额0.55万、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生未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共涉及2人,涉及金额0.13万元;⑤9名建档立卡贫困生未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⑥2017年秋季睢县高级中学有2名建档立卡贫困生未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政策;⑦2017年秋季睢县高级中学有1名学生未享受到国家助学金政策;⑧2017年睢县财政局应纳入未纳入统筹整合资金1330万元)。

睢县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扎实整改,整改效果明显。截止目前,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共涉及人数29人、涉及项目数2个、涉及资金1469.48万元),整改率100%,共处理责任人9人(其中县级1人,村级8人),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6项。

(一)重“输血”轻“造血”,投入贫困户单纯享受分红的项目资金,占产业扶贫资金总额的70%以上

1.问题描述:睢县2017年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9155.16万元,其中79.35%为注入光伏产业资金。贫困户不能掌握脱贫致富的劳动技能,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弱。

2.整改措施:睢县通过赴先进市县学习,按省市有关要求,于2017年下半年对脱贫攻坚资金项目已进行了调整。一是完善项目库。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贫困村、贫困户实际需求,补充产业项目,完善项目库建设,确保项目安排精准;二是调整统筹资金实施方案。结合睢县实际,调整完善了《睢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分别报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备案。调整后的睢县光伏村级电站计划安排统筹财政资金15200万元,分年度、分批次拨付,其中2017年计划资金5900万元,2018年计划资金5639.2万元,2019年计划资金3660.8万元;三是出台自主脱贫政策。睢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扶持贫困户自主脱贫稳定脱贫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文件,进一步激发贫困户自主脱贫的内在动力,提高贫困户发展生产、转移就业及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提升贫困户稳定脱贫成效。

3.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睢县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资金46698万元,经调整实施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9155.16万元,其中注入光伏产业资金5900万元,占产业扶贫资金30.8%13255.16万元实施产业扶持、产业补助、扶贫车间、产业金融扶贫、脱贫成效奖励项目等,通过产业项目实施,确保贫困村主导产业、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有效内生动力动力,贫困户多渠道稳定增收。

()已建成光伏扶贫项目少向贫困户分配收益的问题

1.问题描述:已建成光伏扶贫项目少向贫困户分配收益,问题金额138.7万元。

2.整改措施:一是实行发电收益月结月清。由县电力公司代开发票,按月结算,每月15日前,拨付上月发电收益;二是出台了强化保障脱贫若干政策。睢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保障脱贫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文件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睢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光伏收益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兜底户和脱贫措施较弱的贫困户参与公益性岗位劳动工资,确保兜底户和脱贫措施较弱的贫困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收入;是加强业务培训。县电力公司、县光电公司和乡镇有关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完善、简化结算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四是部门联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电力部门及时结算、税务部门及时开票、光电部门及时拨付乡镇、乡镇及时将收益资金兑现到村到户。

3.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光伏扶贫项目少向贫困户分配收益的138.7万元彻底纠正,截止2018731日,180个电站发电总量为2495.9万度,完成收入2121万元。其中电力公司上网结算电价0.3779元结算943万元,扣除税费和电费后769.78万元已全部拨付乡镇,乡镇及时向贫困户分配收益。国家补贴收入1178万元(未到位),国家补助电价为0.4721元,次年的一季度结算。20188月份180个电站发电量为811.77万度,应到收入306.77万元,税费及电费正在核算,及时拨付。

(三)扶贫对象仍然存在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1.问题描述: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1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是财供人员的共计5人;享受农村集中供养人员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共计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村干部的9人。“清、脱贫进度清”的规定以及省扶贫主管部门多次要求对建档立卡“再识别”的规定。

2.整改措施: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关联数据比对分析、核实;二是对违规违纪相应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完善精准识别相关制度,规范管理,持续抓好整改四是实行动态管理,把握好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标准,确保群众满意。

3.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17人整改结果具体如下:

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财供人员的刘晨光、邵红博、赵俊俊、周莹雪、曹志5人全部取消贫困户资格,退回享受的贫困户各项待遇;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享受农村集中供养人员王中义、曹国敏、王运财3人已转为分散供养五保户,符合贫困户条件;三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村干部的9人,其中①柴西峰、代广东、贾玉峰、余传德、唐现锋、靳占胜6人现不属村干部;②刘孝方、黄仁章,没有担任过村委委员职务,是原支部书记王永祥虚报村委委员之名上报乡财政所冒领工资,乡纪委已对王永祥作出处理;③王惠河2014年纳入为贫困户,2015年当选为司桥村村委委员,经过整改,20175月份标注稳定脱贫,至今没有享受任何扶贫政策。四是处理相关责任人9人(其中县级1人,村级8人):给予睢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工曹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白楼乡司桥村委干部王惠河预备党员身份预备期延长一年的处理决定,给予白楼乡任庄村委干部靳占胜、童楼村委干部唐现峰停职处理;给予董店乡王集村党支部书记柴富振、刘阁村党支部书记余传杰、田花园村党支部书记潘运岗、刘楼村党支部书记王永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城郊乡汤庙村村委委员楚传锋党内警告处分。

()贫困家庭子女未能纳入教育扶贫扶持范围,少享受教育扶贫资助的问题(商丘市审计局)

1.问题描述: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住宿生未享受生活补助费涉及9人,涉及金额0.55万、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生未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共涉及2人,涉及金额0.13万元。

2.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核实。审计组反馈意见后,教育部门及时与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数据比对,做好核实排查,经核实2017年秋季学期尤吉屯中心小学乔泉橙不是建档立卡学生,并且不在校寄宿,不应该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除乔泉橙之外的其余各学生经核实均应该享受相应教育扶贫政策;二是立行立改。教育部门对应该享受相应教育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标准金额予以补发;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学生家长的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利用广播、宣传栏、板报、家长会、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扶贫资助各项政策,提高家长、社会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知晓率,确保全县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是完善制度。睢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生救助体系。

3.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补发教育扶贫资助金额0.6155万元。一是补发义务教育阶段扶贫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补助补8人次、合计金额0.4875万元(另有2017年秋季学期尤吉屯中心小学乔泉橙审计结果显示应享受补助625元,经核实该生不是建档立卡学生,并且不在校寄宿,不应该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其中2016年秋季学期初中学生刘猛、蒋环玉、吴庆茹、李梦凡每人补发625元,共补发2500元;2017年春季学期初中学生周卓凡、刘猛、蒋环玉每人补发625元,共补发1875元;2017年秋季学期小学学生王昭然补发500元。二是补发普通高中阶段扶贫资助。普通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常洲振、低保学生刘兵二人均已足额退回免学费、住宿费资金,补发资金0.128万元。

()贫困家庭子女未能纳入教育扶贫扶持范围,少享受教育扶贫资助的问题(柘城县审计局1

1.问题描述:9名建档立卡贫困生未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其中初中生8人,小学生1人。按初中阶段每学期每生625元、小学阶段每学期每生500元计算,涉及金额5500元。

2.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核实。审计组反馈意见后,教育部门及时与扶贫部门数据比对,做好核实排查,经核实2017年秋季学期尤吉屯中心小学乔泉橙不是建档立卡学生(其身份证号与孙聚寨乡建档立卡学生徐继涵重复),并且不在校寄宿,不应该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除乔泉橙之外的其余各学生经核实均应该享受相应教育扶贫政策;二是立行立改。教育部门对应该享受相应教育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标准金额予以补发;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学生家长的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利用广播、宣传栏、板报、家长会、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扶贫资助各项政策,提高家长、社会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知晓率,确保全县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3.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补助补8人次、合计金额0.4875万元其中2016年秋季学期初中学生刘猛、蒋环玉、吴庆茹、李梦凡每人补发625元,共补发2500元;2017年春季学期初中学生周卓凡、刘猛、蒋环玉每人补发625元,共补发1875元;2017年秋季学期小学学生王昭然补发500元。另有2017年秋季学期尤吉屯中心小学乔泉橙1人审计结果显示应享受补助625元,经核实该生不是建档立卡学生,并且不在校寄宿,不应该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 

()贫困家庭子女未能纳入教育扶贫扶持范围,少享受教育扶贫资助的问题(柘城县审计局2

1.问题描述:2017年秋季睢县高级中学有2名建档立卡贫困生未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政策。按高中阶段免学费每学期每生500元、免住宿费140元计算,涉及金额1280元。

2.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核实。审计组反馈意见后,教育部门及时与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数据比对,做好核实排查二是立行立改。教育部门对应该享受相应教育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标准金额予以补发;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学生家长的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利用广播、宣传栏、板报、家长会、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扶贫资助各项政策,提高家长、社会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知晓率,确保全县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是完善制度。睢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生救助体系。

3.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补发普通高中阶段扶贫资助。普通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常洲振、低保学生刘兵二人均已足额退回免学费、住宿费资金,补发资金0.128万元。

()贫困家庭子女未能纳入教育扶贫扶持范围,少享受教育扶贫资助的问题(柘城县审计局3

1.问题描述:2017年秋季睢县高级中学有1名学生未享受到国家助学金政策。按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每学期每生1000元计算,涉及金额1000元。

2.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核实。审计组反馈意见后,教育部门及时与扶贫部门、民政部门信息数据比对,做好核实排查二是立行立改。教育部门对应该享受相应教育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标准金额予以补发;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学生家长的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利用广播、宣传栏、板报、家长会、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扶贫资助各项政策,提高家长、社会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知晓率,确保全县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是完善制度。睢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生救助体系。

3.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补发普通高中阶段扶贫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常洲振已于2018416日足额领取助学金资金1250元。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监管使用仍需加强的问题

1.问题描述:2017年睢县财政局应纳入未纳入统筹整合资金,1330万元。其中: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商财预〔2017565号文)涉及资金47.24万元,商丘市财政局商丘市土地局关于下达2017年土地专项资金的通知(商财预〔2017584号文)涉及资金588万元,关于2017年县乡道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和安防工程项目切块中央车购税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商财预〔2017695号)涉及资金695万元。

2.整改措施:

一是纳入统筹,对接项目。按上级要求把1330万元做为2017年存量资金及时纳入《睢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睢政〔201812号),全部对接到2018年扶贫项目;二是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针对对接项目,突出高质量,实行台账管理,严查细管,进一步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提高报账拨款效率,强力推进扶贫项目和资金拨付及早完成。

3.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把问题资金1330万元做为2017年存量资金纳入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全部对接到2018年扶贫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截止720日,上述资金1330.24万元按对接资金项目全部完成,资金全部拨付,拨付率100%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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