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十六批(贫困群众自来水入户工程类)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睢脱贫指基础项目〔2018〕26号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十六批(贫困群众自来水入户工程类)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项目计划的通知
睢县水利局:
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睢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睢政﹝2016﹞57号)及《睢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根据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同意2018年第二十六批(贫困群众自来水入户工程类)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工程所需资金46.735万元,贫困户共1438户。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贫困群众自来水入户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水利局。
二、严格项目资金用途。2018年度第二十六批(贫困群众自来水入户工程类)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贫困群众自来水入户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实施,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变更。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要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规范扶贫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公示制,主动邀请县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批复后,抓紧完善手续,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2018年度贫困群众自来水入户工程项目汇总表
2018年8月13日
2018年贫困群众自来水入户工程项目汇总表 (2018年8月13日) | ||
序号 | 乡镇 | 户数 |
1 | 白庙 | 39 |
2 | 潮庄 | 249 |
3 | 董店 | 67 |
4 | 河堤 | 13 |
5 | 后台 | 74 |
6 | 涧岗 | 32 |
7 | 匡城 | 146 |
8 | 平岗 | 79 |
9 | 尚屯 | 73 |
10 | 孙聚寨 | 126 |
11 | 西陵寺 | 144 |
12 | 周堂 | 35 |
13 | 城关 | 0 |
14 | 城郊 | 22 |
15 | 尤吉屯 | 17 |
16 | 河集 | 30 |
17 | 白楼 | 104 |
18 | 胡堂 | 76 |
19 | 蓼堤 | 51 |
20 | 长岗 | 61 |
合计 | 1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