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机动车号牌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范》,经核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下机动车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现予以公告,请车主于三十日内按规定为车辆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牌号、行驶证作废、车管所按有关规定处理。
睢县交警大队
2018年6月22日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范》,经核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下机动车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现予以公告,请车主于三十日内按规定为车辆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牌号、行驶证作废、车管所按有关规定处理。
睢县交警大队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