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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睢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

来源: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发布时间:2018-06-19 10:24:01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睢脱贫指201817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印发《睢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有关文件规定,在完善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睢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619

睢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规范扶贫资

金分配、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实施、检查、验收,保障贫困群

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

监督,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是指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扶贫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包括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

号、报刊等)、政务公示栏(包括乡镇政务、村级政务)和公告

牌等形式,公布扶贫资金和项目有关信息内容,接受广大干部群

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的工作管理措施。

    第三条  扶贫资金是指《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

[2016]28号)适用范围内的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

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收益、融资资

金、社会捐赠资金。扶贫项目是指使用上述资金安排的项目。扶

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均应按规定实行公告公示(涉密信息除外)。

    第四条  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应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统一管理。使用管理扶贫资金的各相关部

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

照便民、及时的原则组织开展公告公示工作。

第五条  坚持主动、全面公告公示。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应当主动予以公开,促进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落实落地,提高带贫减贫效果。坚持分级、分类公告公示。

第六条  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各级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通过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的形式,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实施的层级分别公开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  坚持真实、及时公告公示。以便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为导向,注重社会和群众关切,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及时公告公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

    第八条  项目实施乡(镇)、行政村和其他项目实施单位应

结合实际情况,在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

本区域、本单位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的管理制度,做好扶贫

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日常工作。

    第九条  公告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二)精准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况。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

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予以公告。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要在实施前公示,实施后公告。

(三)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使用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实施的项目,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机制和绩效目标等。

(四)脱贫攻坚规划。经省、市、县各级政府批准实施的本地区脱贫攻坚规划,予以公告。

(五)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

目,按照《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0号),实行村、乡、县三级公示。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的脱贫攻坚项目库,予以公告。

(六)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度县级扶贫资金

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批准后,予以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七)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年度终了,县、乡、村三级要分别对本级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八)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管理单位或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

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

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九)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12317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办理结果要公开。

第十条 公开方

一)中央、省级在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市、县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二)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各地应利用信息卡、宣传单等经济合理的方式,确保扶贫项目公开渠道保持畅通,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

(三)探索运用信息平台、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创新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实现公开的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四)设立公告牌、公示栏、公示墙等标志,应符合经济

适用、清晰规范的要求,尽可能利用现有建筑物,坚决杜绝形象工程,严禁建设豪华公示牌(栏)和标志性建筑物。

    第十一条  项目经批准确定后,公告公示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告公示内容提出质疑

的,公告公示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未做出答复或

询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询闻人可在答复期满后l 5天内向其上

一级主管部门反映,上一级主管部门应在1 5个工作日内,对反

映事项进行核实处理,并将核实处理结果告知询问人。

    第十二条  对公告公示内容不全、不实、不规范,性质严重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县乡两级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2.睢县(主管部门)项目安排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3******项目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附件1

睢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参考格式

    2017*月,上级下达睢县相关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

项扶贫资金)*万元,按照《睢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资金实施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2.省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万元

    3.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万元

    4.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睢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

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

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

    二是**

    三是**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睢县2017年第**批统筹整合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加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附件2

睢县(主管部门)项目安排情况公告公示

参考格式

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确定,2017年第**批统筹整合资金分配到县扶贫办资金规模**万元,涉及**个项目,分别是**项目**万元,**项目**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

1、实施地点

2、建设内容

3、投资预算(其中:财政资金**万元,自筹资金**万元,**资金**万元)

4、建设期限

5、带贫机制

6、绩效目标

7、招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于******日采取**方式,确定**单位为中标单位。

8、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二、**项目

......

三、**项目

   ......

监督电话:

附件3

******项目情况公告公示

参考格式

**项目是睢县2017年第**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2、投资规模及来源

3、项目地点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5、项目建设期限

6、绩效目标

7、减贫机制实现情况

8、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9、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10、受益农户名单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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