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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睢县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6 09:51:19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睢脱贫指办〔2018〕24号

2018年睢县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方案

 

按照县“百日会战”工作部署,为切实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保障,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我县2018年顺利脱贫摘帽,结合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专项工作方案。

一、目标责任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保障”中保障住房安全的战略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把4类重点对象放在农村危房改造的优先位置,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方法、精准实施,确保全面完成我县2018年现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二)工作责任

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严格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属地管理,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乡镇”,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乡镇、任务落实到乡镇、资金拨付到乡镇、目标和责任明确到乡镇。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由县政府统筹整合资金,全面完成存量任务。乡(镇)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体,县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危房改造信息录入、比对、政策宣传、建筑工匠的培训、督导改造进度,有资质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负责危房等级认定、改造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及竣工验收。县扶贫部门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认定。县财政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县民政部门负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的认定。县残联部门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认定。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2018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各类对象补助资金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各乡镇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1.C级危房维修10000元以内;2.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元-30000元;3.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元-40000元;4.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

、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经定性鉴定属于整栋(D级)危房的要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进行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为主,农户自建房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乡镇政府要统筹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坚持分散分户为主,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乡村集中统建,实施统建的乡镇、村委会,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在整合资金使用上将予以倾斜。

(二)改造要求。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充分考虑抗震、防汛等防灾设防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住建局下发的统一设计图纸进行建设,确需调整的,必须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保障安全和基本卫生条件。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最低建设要求,必须做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卫生居住条件。

 、实施时间节点

(一)调查摸底、申请登记阶段(317日—3月23)

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符合条件的农户要写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申请表。

(二)入户鉴定、确定等级阶段(324日-44)

乡镇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县住建局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有资质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危房进行技术等级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落实到户,并逐村逐户建立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档案。等级鉴定截止日后乡镇如再有新增危房户,由乡镇人民政府向脱贫攻坚指挥部申请,待批复后方可组织鉴定、实施。

(三)明确任务、组织实施阶段(45日-630日)

各乡镇要及时将等级鉴定后符合标准农户信息汇总后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将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村委会,各乡镇要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或维修加固房屋。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于6月底前全部完工。住建局要对各乡镇上报数据实地督导核实后及时汇总。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

各乡镇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县住建局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各乡镇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数额,将资金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并完善相关财政手续。630日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纪检、财政、审计、扶贫、住建、民政等部门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抽检。

、操作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符合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相关证明材料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困难户建房维修申请表》,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以及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各村委要设立村级台账,村级台账须由村委干部、包村干部、责任组长、第一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公章。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危房改造领导组,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乡镇要设立危房改造农户台账,台账须由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村镇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各乡镇要将村级台账、乡镇危房改造户台账报县危房改造领导组。

(四)复核和公示。各乡镇根据农户信息组织扶贫、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对四类重点对象复核资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复核结果要在乡镇政府政务公示栏、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

县扶贫、住建、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及时更新贫困户信息,加强信息比对及信息共享,并对乡镇上报危改对象联合审核。住建部门将危房改造台账送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复核确认,并在危房改造认定表上签字盖章,将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作为纸质档案的一项内容。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审批。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为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体,要切实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 各乡镇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六)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要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完成验收后及时报乡镇财政拨付资金。

(七)设置标识。新(重)建、修缮加固住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喷涂2018年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标识。标识尺寸为40×60cm,字体为红色。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我县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落实好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强化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属地管理。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编制县域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落实配套资金。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的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乡镇”驻村第一支部书记、村两委负责同志和帮扶人要充分发挥作用,做好四类重点改造对象的排查和改造工作。

 )营造工作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通报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报道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四)建立激励机制。支持鼓励四类危改对象子女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弘扬传统美德,四类危改对象户有子女且子女是非贫困户,具备条件愿意将老人接家同住的,在危房拆除后,出具承诺书,一人户奖励3000元,二人户奖励5000元;四类危改对象户子女是贫困户,但子女有安全住房,具备条件愿意与老人接家同住的,在将危房拆除后,一人户奖励4000元,二人户奖励6000元。危改户5月底之前完成改造的,在补助标准上可适当提高。

(五)强化工作指导。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成立专项工作指导组、对危房改造进度采取十天一督导,十天一排序。后三名的,第一次全县通报,连续两次后三名的,县领导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连续三次后三名的乡镇,给予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党政纪处分,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危改任务的,给予乡镇党政负责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理。

专项督导组在督导2018年危改进度的同时,还要对2017年度危房改造开展回头看,对2017年度危改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在危改工作整体结束后,将对先进乡镇、村委会、机关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于适当奖励。 

附:住建局2018年危房改造督导分组情况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住建局2018年危房改造督导分组情况

督导组

督导乡镇

任务数

第一督导组

组长:林泽勋

匡城

353

城关

52

周堂

133

平岗

110

第二督导组

组长:杨庆国

长岗

195

白庙

83

河堤

164

西陵

172

第三督导组

组长:刘玉红

孙寨

388

城郊

93

胡堂

65

后台

148

第四督导组

组长:马俊伟

蓼堤

228

涧岗

88

尤吉屯

133

河集

230

第五督导组

组长:秦东坡

董店

142

尚屯

190

潮庄

193

白楼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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