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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睢县分公司年处理15万头病死猪生产有机肥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县畜牧局 发布时间:2018-05-02 16:01:11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睢县分公司年处理15万头病死猪生产有机肥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进行,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开展该项目的公众参与活动。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睢县尚屯镇马洪寺村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8.59亩,总建筑面积约3532.5㎡,其中无害化处理车间1555㎡,购置TY201819动物无害化处理机1台,年无害化处理15万头病死猪。项目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和废气处理设施。主要产品为油脂和有机肥原料。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水污染物情况及防治对策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为“隔油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砂滤池+消毒池”达标废水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物情况及防治对策

 恶臭废气水喷淋降温通过UV光解脱臭后通过高度为15m的排气筒排放,车间安装强制通风系统。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高度为8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源情况及防治对策

 对破碎机、化制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可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情况及防治对策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评价结论

 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睢县分公司年处理15万头病死猪生产有机肥原料项目符合睢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切实作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则项目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后,不会降低外界环境现有环境功能。在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上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为了切实了解公众的愿望、要求和建议,并在项目环评及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并合理采纳,以保护当地居民利益,作为工程建设当地的公众,请您在201854日-518之间按照公布的电话号码向建设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参与调查表和其它有关信息,或者以信函、电话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建设单位: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睢县分公司

 联系电话:13503400895

 评价单位:重庆市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3-47283216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乾和珑湾16F恒德环保公司

 邮    编:402260

 Email:1141387900@qq.com

 

 

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睢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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