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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全面实行“一个清单、四项机制”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脱贫攻坚指挥部 发布时间:2017-08-15 11:00:53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文件



睢脱贫指[2017]34号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全面实行“一个清单、四项机制”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安排部署的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实行“一个清单、四项机制”工作制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一个清单”

“一个清单”,即“一个交办清单”。



(一)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确定的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重 大项目、重要任务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签字后,由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督导组开列交办清单,送达承办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建立督查工作台账。

(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其他工作,经指挥部分管领导签字 后,由指挥部督导组开列交办清单,送达承办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建立督查工作台账。

(三)交办清单中明确牵头领导、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标准要求、完成时限。

二、建立“四项机制”

“四项机制”,即督查督办机制、限期整改机制、工作约谈机制及问责追责机制。

(一)督查督办机制。对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 副指挥长签发列入《督查工作台账》并下达交办清单的事项,由指挥部督导组跟踪督办,不定期实地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指挥部其他工作,经指挥部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跟踪督办,并将督办情况通报指挥部督导组。对领导重视到位、采取措施有力、工作成效较好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进展较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在年终目标考评时,每表扬1次加0.3 分,每通报批评1次扣减0.3分。

(二)限期整改机制。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签字后,由指挥部督导组下发 《限期整改通知单》,并跟踪问效。指挥部其他工作,经指挥部分管领导签字后,由指挥部督导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由指挥部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跟踪问效,并将跟踪问效情况通报指挥部督导组。对在限期整改时限内,未完成工作任务并启动工作约谈机制的单位,在年终目标考评时,每约谈1次扣减0.5分。

(三)工作约谈机制。对限期整改时限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 务的,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签发《约谈通知单》,并由指挥部分管领导会同组织、纪检部门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对约谈后仍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的单位,在年终目标考评时,每问责追责1次扣减 1分。

(四)问责追责机制。对工作约谈后,由指挥部督导组跟踪督办,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且无正当理由的,由指挥部分管领导提出建议,并报请脱贫攻坚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签发《问责通知单》,移交县纪委、监察局进行严格问责追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受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单位,取消年度目标综合评先资格。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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