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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日报:睢县纪委监委: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

来源:商丘日报 发布时间:2020-09-04 10:14:58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经审核,未发现该同志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这是近日睢县纪委监委对组织部门拟提拔任用的一名党员干部出具的廉政意见回复。

  今年以来,睢县纪委监委严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强化对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情况中提前介入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先评优”。

  睢县纪委监委在收到组织或人社部门等相关单位征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函后,严格按照工作原则,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出具的廉政意见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即是由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分别向机关相关征求党员干部是否被信访举报、被立案审查以及是否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分别提供审查意见书,最后再由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汇总审查意见,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统一出具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回复意见。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审查回复党员干部廉政意见367人次,提高了党员干部提拔使用、晋升晋级和评先评优工作质量,实现了人事工作零信访。

      为防止出具党员干部廉政意见不廉洁现象发生,睢县纪委监委严格实行廉政审查意见证明材料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隐瞒事实,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廉政审查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我们在完善党风廉政回复工作机制的同时,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回复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结合起来,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为选优配强清正廉洁、务实担当的好干部提供监督保障。”睢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许德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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