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今日睢县>详细内容

中国共产党睢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来源:睢县网 发布时间:2024-02-05 09:15:29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3e82c6364c83c73836875ffd793eabc5

2月4日,中国共产党睢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县会议中心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回顾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分析研判新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富强和美清新现代化睢县清障护航、提供保障。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曹广阔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龚学超,县委副书记马凯,县政协主席张振华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会议。

曹广阔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纪委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政治自觉。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征程上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从统筹“两个大局”的高度,深刻总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系统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三个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省纪委全会和市纪委全会对我省、我市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强烈责任担当和有力工作举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在睢县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曹广阔要求,要准确把握形势,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一年来,县委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总纲领、总遵循、总指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第一要务”,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政治监督更加有为,思想根基持续筑牢,监督体系织密扎牢,作风效能显著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警醒,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驰而不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过硬答卷。

曹广阔强调,要紧扣重点关键,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开展能力作风攻坚年、项目建设提升年、基层治理深化年活动,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性,一步一个脚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要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要聚焦“国之大者”“省市要事”,扎实开展政治监督;要聚焦铲除土壤、压缩空间,系统推进反腐治贪;要聚焦纠治“四风”、培树新风,深入加强作风建设;要聚焦激浊扬清、涵养正气,全力净化政治生态。

曹广阔要求,要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全面从严治党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必须强化党对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领导,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健全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切实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

曹广阔指出,新思想引领新实践,新征程呼唤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始终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建设“富强和美清新”现代化睢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屠志远主持会议,并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为建设富强和美清新现代化睢县清障护航》的工作报告,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和具体部署。

参加会议的还有十四届县纪委委员;县委各部委室负责同志;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县委正副科级巡察专员;县纪委监委副科级以上干部。

终审:李悦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