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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风被省政府批准为烈士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发布时间:2011-05-06 16:27:39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昨日,记者从刘风家属处获悉,在长途客车上因制止歹徒行窃,在于歹徒搏斗中被杀害的睢县青年农民刘风已经被河南省政府批准为烈士。

    昨日,刘风的弟弟刘杰给记者传真了省政府批复给睢县人民政府的《革命烈士通知书》(豫烈字第2011001号)。通知书上写着:刘风同志于2007年4月17日,因制止歹徒行窃被杀害,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批准为革命烈士。

    2009年4月17日,山东济宁至商丘的长途汽车上,睢县河集乡青年刘风、李百建等人发现窃贼盗窃,挺身而出进行阻止,并与窃贼展开了殊死搏斗,刘风不幸被歹徒刺中心脏身亡。2009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金眷等被抓获。而刺杀刘风的主犯张波目前仍在逃。刘风等人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被《京九晚报》等多家媒体关注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刘风曾被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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