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救助特困被害人
“我终于又有上学的机会了!”3月13日,当睢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将3000元救助金送到刑事案件被害人孟某手中时,孟某泪流满面。孟某是该院实行特困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的第一位受惠者。
孟某是睢县回族高中学生,2007年孟某之母吴某因迷信伙同他人将丈夫活活捂死,后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随后,孟某不得不辍学在家,与妹妹和年老多病的奶奶相依为命。睢县人民检察院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与其所在学校领导联系,建议校方减免学杂费,并及时启动救助金,主动承担该生的生活费。
实施刑事案件被害人经济救助制度,是睢县人民检察院以人为本彰显人文关怀的一项创新之举。今年以来,该院已经启动救助专项基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