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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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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3270000013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睢县“商通办”应用推广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商丘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办〔2023〕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集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睢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起草了《睢县“商通办”应用推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广泛征求并吸纳了睢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该《方案》经睢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23年3月27日以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睢政办〔2023〕7号文件下发执行。

二、出台意义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

202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到2022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务服务应用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应接尽接”“应上尽上”;移动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服务体系;编制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全面纳入清单管理,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实现清单内的事项“掌上可办”。

2023年2月19日,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商丘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办〔2023〕4号),明确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商通办”应用推广为全市重点民生实事。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全县目标、任务分解、工作要求、强化督导问责4大部分。

(一)全县目标。我县2023年任务目标为“商通办”实名注册数占常住人口比例不低于50%,上架政务服务事项数不低于50个。

(二)任务分解。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工作职责,县直各部门要在本单位内做好“商通办”的推广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全员注册;乡(镇、街道)、各村委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业务办理情况对群众做好“商通办”的宣传推广工作全面提高用户注册率;县工信局、开发区要引导全县所有企业做到企业内员工全注册;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各学校、各医院要积极组织,做好推广工作;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村便民服务站发挥好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为没有智能手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众提供代注册服务;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上架工作。

(三)工作要求。要从严、从细、从实、从快落实市重点民生实事“商通办”应用推广工作,各各乡(镇、街道、示范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压实责任,明确主抓副职,建立工作台账。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6月前完成应用推广任务。

(四)强化督导问责。县督查局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推广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每周通报。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对各乡镇实名认证数量进行排名,为专项督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解读单位:睢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解 读 人:范文君

联系电话:0370-8168988

联系地址:睢县泰山路与湖东路交叉口东140米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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