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314000002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村危房改造文件 |
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示范区:
为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监测对象
重点监测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的其他脱贫户。
工作任务
各乡(镇)定期组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
房安全情况全面排查,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经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民政部门、乡(镇)扶贫部门联合认定后,符合监测对象的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并按确定的整改时限做好问题整改。
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各乡(镇)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
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按时上报动态信息。各乡(镇)要定期排查,及
时上报排查及整改情况。
台账报送要求。按照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和乡
村振兴领导小组安排,本次排查自即日起至3月30日,3月30日下午5点前报送排查台账。台账须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公章,报送至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住建局509室),电子版发邮箱(sxxczb@126.com)。逾期不报者视为无危房存量。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