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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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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126 发布机构: 白庙乡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教师职称评审

睢县白庙乡中心学校职称评定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睢县白庙乡中心学校职称评定方案

2020年试行)

为调动我乡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本着客观公正、注重业绩、公开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白庙乡中心学校在遵循上级职称文件精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 )和《睢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集思广益,反复讨论,在2018年原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修订,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做好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衔接和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本次方案修订遵循小步慢走,渐进到位的原则,按照程序局部微调,慎重操作,精准发力,使之日臻完善,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工作。

一、业绩条件(以下证件指任现职以来上级认可的有效证件,只计一个最高级别分,不累计)

1、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中一、小高)的业绩条件:

序号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1

 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电教融合课、实验课须附影像资料

15

10

8

5

2

1)党委、政府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15

10

8

5

2)人社、教育联合师德表彰(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15

10

8

5

3)学生管理工作(文明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先进团队、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15

10

8

5

4)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奖章;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

10

8

5

3

5)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县级一等奖,前6名)

10

8

5

3

6)其他奖项: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

3

2

1

3

1)综合实践活动

10

8

5

3

2)校本课程

10

8

5

3

3)社团活动

10

8

5

3

4)教科研课题研究(前6名)

10

8

5

3

2、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中高、小高高)的业绩条件:

序号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1

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县级一等奖或2次县二等奖)(电教融合课、实验课须附影像资料

15

10

8

5

2

1)党委、政府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15

10

8

5

2)人社、教育联合师德表彰(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市级1次或县级2次)

15

10

8

5

3)学生管理工作(文明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先进团队、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15

10

8

5

4)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市级1次或县级2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奖章;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

10

8

5

3

5)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市级二等奖,限前3名)

10

8

5

3

6)其他奖项: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市级1次或县级2次)

4

3

2

1

3

1)综合实践活动

10

8

5

3

2)校本课程

10

8

5

3

3)社团活动

10

8

5

3

4)教科研课题(前3名)

10

8

5

3

二、资历条件:

1、学历:本科以上积8分本科积5分,专科积4分,中师(中专)积3分。

2、教龄:6--10年积5分,11--15年积7分,16--20年积10分,21--25年积15分,26--29年积30分,30年以上积50分。

3、任现职年限:5年以下积5分,6--10年积10分,11--15年积15分,16--19年积20分,20年以上积35分。

4、领导组成员:中心校任命的领导组成员及乡本教研组长任职满一年积3分满二年积6分三年级以上积10分;校长按高于领导组一个格次积分,即:61220积分。(均封顶)

三、教学质量与量化考核:(1-4按近三年累计积分)

1、县中招及县教育质量检测:中招县评单科前六名者分别积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质量检测县评单科受到县局表彰者:1-3名积35分,4-6名积30分,7-9名积25分,10-12名积20分,13-15名积15分,16-18名积10分,19名以后积5分)。

中招单科位居全县后三名且乡内评比倒数第一名者,扣10分。质量检测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后10名者,扣10分。

2、乡质量检测及乡中招:中小学均按参评单位的30%进行表彰。小学表彰的前四名者分别积25分、20分、15分、10分(第五名按第四名记分)。中学第一名积25分,第二名积20分。中学最后一名扣除3分;小学最后三名者分别扣除8分、5分、3分。

备注:(1)、乡质量检测担任同一年级同一学科两学期均抽测者按最好成绩计算一次;担任不同学科者分别计算(包括同一年级不同学科和不同年级不同学科)。(2)、乡质量检测有作弊行为者下学年不得参评。

3、学校量化考核先进个人:每个证件积10分。

4、乡内公开课、乡级辅导奖和乡级单项表彰: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积2分、1.5分、1分,累计积分(没有分出名次者按一等奖、第三名以后的名次按三等奖)。说明:学校取得成绩按类别计入校长参评分(乡检测总评及乡中招总评按第2条积分,乡综合评比按第3条积分,其它按第4条单项奖积分)。

四、其它成绩:

1、招生招工:根据当年春季和秋季完成人数,按每生5分予以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80分。(如果当年没有指标,累计到下年;有指标当年没晋级者,以后按1人加1分累计,三年内有效)

2、教育宣传:一年内发表的教育教学信息,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发表信息及通讯每篇分别积30分、20分、10分。此项累计最高积30分。(以后以报刊杂志、官网为准,且必须报中心校审核、备案,方为有效)

3、偏远学校:近年来一直在白庙三中、殷楼小学、高庄小学、仲集小学、袁柳小学、李口小学、马楼小学任教者,每任教一年加3分,累计最高加10分。

4、支教教师:在职称晋级时,每支教一学年,记20分,以后逐年递增5分,按近三年的积分。走教教师等同于支教教师,但偏远学校只记一个,即一年之内只记3分(为了鼓励支教,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同时算偏远学校;晋级后必须工作满2年后方可调回。在乡检测中初中最后一名、小学倒数后三名者,不记当年的支教分)。

5、扶贫工作:帮扶责任人,每月加5分(不满一月算一月)。

五、个人述职:

申报人在单位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的主持下,向所有参评人进行公开述职,陈述本人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教育教学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业绩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六、民主测评、评委综合考核:

评委根据参评人任现职以来的表现从德、能、勤、绩和学校评价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其思想、学习、道德、业务工作等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量化赋分(打分610分,累计积分),计入参评人的总分。

 

说明:

1、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的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参评的教师需要学校出具的证明,校长必须签名、盖公章。出具虚假证明者,校长自动辞职)

2、外乡调入人员在外乡镇取得的成绩:县级以上证件有效,乡级无效。

3、按照以上各项积分汇总排序,按上级分配指标择优推荐。如果积分相同者,按照先考绩(县、乡质量检测)、后年龄的顺序排序。

4、职评工作中出现特殊问题,经评委会研究确定。

5、被单位推荐到市、县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下次再参评时积分按总分90%折算。

6、本方案解释权归白庙乡中心学校。以前的职评方案和各种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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