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11700000061 | 发布机构: | 白庙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白庙乡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各村委,乡直各单位:
《白庙乡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白庙乡委员会
白庙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白庙乡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有放防范和遏制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创新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 4号)、《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商发[2018] 9号)、《中共睢县县委办公室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林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建立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林长制管理体系,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创新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贵、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构建乡、村两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田(林)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我乡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督促各村、各部门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实现对全乡自然资源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除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全乡每一寸土地有人看、有人管、有人护,确保全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合理。
三、组织体系
全乡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以各村委为责任主体,建立乡一级网格、村二级网格完整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每级网格建立田(林)长制。
(一)、一级(乡级)网格。第一总田(林)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总田(林)长由乡长担任,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行政村分包情况担任田(林)长。包村干部和乡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担任乡级网格员。
(二)、二级(村级)网格。总田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田(林)长,自然村多的,可分包各个自然村。乡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和村组长担任村级网格员。
四、工作职责
乡级第一总田(林)长对全乡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二级田(林)长负责全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工作落实,负责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网格员及网格联络员负责协助田(林)长开展相关工作。各级田(林)长职责如下:
(一)一级(乡级) 网格田(林)长职责。具体承担网格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二级(组级)网格田(林)长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本级总田(林)长报告,及时妥善处置,难以解决的,及时向上级(县级)网格田(林)长报告,并积极协助上级网格整改处置到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分包区域内的巡查、检查工作,并向本级总田(林)长报告有关情况。
(二)二级(村级)网格田(林)长职责。落实日常网格化巡查责任,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结合实际协助本行政村制定保护耕地和矿产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村民履行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资源。每天开展一次网格内的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在第一时间向总田(林)长和一级(乡级)田(林)长报告,每周定期汇总巡查、制止、报告等工作开展情况,经本级总田(林)长签字后,向一级(乡级)“一网两长” 制办公室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级网格建立自然资源田(林)长制领导小组,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自然资源所,乡自然资源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推进全乡“一网两长”制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夯实工作基础。各村委以问题为导向,从源头上深入研究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问题产生;要以目标为导向,借助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强化日常监管,与县执法监管指挥中心、充分融合,对重点地区和重大违法用地进行监测。对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处置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提高网格化管理工作效率。
(三)、严格监督考核。要适时组织开展田(林)长制实施情况专项督察,并将田(林)长制落实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将田(林)长制推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要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季度卫片、国土卫士、12336举报电话等线索来源,梳理出各网格的违法违规线索,督促各级田长履行职责,并作为对各网格田(林)长制的重要考核内容。要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落实奖惩和追责问责的依据。
(四)、落实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化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级网格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保护耕地的持续动力。乡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落实田(林)长制工作较好的各级田(林)长、网格员及检举、反映违法用地人员给予资金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实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对严重失职渎职的,造成重特大事件发生,形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党政纪责任及刑事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实施田(林)长制的重要意义,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增强公众保护自然资源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国计民生和改革发展全局,要切实树立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六)、设置标志标牌。充分发挥田(林)长制标志牌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参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设立永久的、不易损坏的自然资源田长制标志牌。乡级标志牌要包含田长制简介,田(林)长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任务、分包区域图示和土地现状图,设立在分包行政村周边显著位置;村级标志牌要包含田(林)长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任务、分包区域图示和土地现状图,设立在各自然村周边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