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80000018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普及法律常识,我国实施宪法规定普及法治教育的重大措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下,普及法律常识是把民主和法制推向新的历史高度的重要部署,也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986年9月)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强调“要在全体人民中坚持不懈地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会主义的公民意识,使人们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直接有关的法律和纪律,养成守法遵纪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