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睢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80000016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户口注销

注销登记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向死亡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当户主、亲属、抚养人无法履行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时,由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申报注销户口登记。第七十四条 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时,应当提交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根据不同情形提交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一)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在国外死亡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三)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四)人民法院执行死刑通知书或者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五)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六)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第七十五条 公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期间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和死亡证明材料,向死亡人员户口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和死亡注销户口登记。第七十六条 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登记,应当在死亡人员《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死亡人员页加盖户口注销章,注明死亡时间,并缴销其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当缴销居民户口簿。第七十七条 公民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定居批准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并交回居民身份证。公民已定居港澳地区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注销,并交回居民身份证。公民自行取得台湾地区身份的,提交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 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注销,并交回居民身份证。第七十八条 定居国(境)外的中国公民,本人应当凭住在国(地区)出具的足以证明其定居该国的有关证件、证明,以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述外国证件、证明的相应翻译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并交回居民身份证。取得外国国籍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凭有效外国护照和中国签证,以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述外国护照的相应翻译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并交回居民身份证。公民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凭批准退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并交回居民身份证。第七十九条 已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取得外国国籍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但未申报注销户口登记的,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港澳台事务主管部门或者设区市(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告知程序后,注销其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第八十条 自 2021年 8月 1日起,新兵入伍、公民考取军校入学,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入伍时不再注销户口,但直接选拔招录和特招地方人员担任军官的仍暂注销户口。第八十一条 外国人依法在国内福利院收养儿童办理国内公民收养手续后,福利院应当提交省民政部门签发的《涉外送养通 知书》、《涉外收养登记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注销。第八十二条 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应当组织调查核实,坚持“去伪存真”的原则,注销虚假户口,保留真实户口。同时,为方便当事人今后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注销地公安机关要依申请妥善做好注销户口后户籍证明材料的出具工作。对于符合注销地落户政策的,可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为其提供办理户口迁移便利。第八十三条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公民户口应销未销的,在履行告知或者公示程序后,可以直接注销户口。第八十四条 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后,应当及时在公民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中记载注销原因,并加盖“注销”章。第八十五条 对于长期失踪人员,不得以下落不明查找不到为由注销其户口,除确定自然死亡的以外,只有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方可依法依规注销其户口。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