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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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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51000000046 发布机构: 潮庄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12-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意见征集

【意见征集】潮庄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促进睢县潮庄镇又快又好的发展,现将睢县潮庄镇《潮庄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好的建议及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10日止。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睢县潮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370-8351997


关于印发《潮庄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指示批示精神和近期省、市、县有关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查找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树牢“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堵塞监管漏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好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检查督查。按照“不漏掉一个行业领域、不漏掉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不漏掉一个危险场所”的要求,在做到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小、散、乱”、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单位、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领域、场所,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风险管控各项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工贸规模以上企业(镇应急所牵头)。

1、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建设是否真正落实,保障措施是否有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工贸规模以上企业: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同时做好工贸行业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的专项治理。

(二)道路交通(城关交通综合管理站牵头):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在镇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等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占道经营、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采取集中整治措施加以取缔。

(三)水上交通(镇水产站牵头):加强农用船舶的安全检查及管理。重点检查船舶是否按规范要求配齐安全设施和设备,船员是否经过船员特殊培训,非法载客的现象要予以取缔。

(四)自建房屋、液化气(公司)站点、建筑施工(城关住建所牵头):

1、自建房屋:按照《睢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摸排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液化气(公司)站点:重点整治燃气经营单位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擅自经营;检查燃气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火防爆责任制是否不落实,消防器材、报警装置、静电桩等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护、巡检;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计量器具等不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3、建筑施工:重点针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房屋建筑等工程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井下作业、临边、洞口、基坑等危险部位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置、完好有效情况。加强农民自建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工匠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措施。

(六)校园安全(城关中心校牵头):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对宿舍(教室)等场所的防火、防触电、防护栏安全、消防器材、应急照明、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专项治理和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养老机构(镇民政办牵头):检查养老机构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完好、员工是否会使用、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的防火、防触电应对防护措施。督促开展日常安全教育。

(八)“九小”“三合一”等场所(东城、西城派出所牵头):检查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筑防火、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设备是否完备能使用等情况。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

(九)人员密集场所(镇文化站牵头):重点检查(网吧、KTV、酒吧、电影院、文物古建筑等)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是否上锁堵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电梯是否年检、是否做到日常巡查、消防控制室是否值班值守、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等。指导文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

(十)特种设备(城北、城南市场监管所牵头):针对辖区内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含充装和使用)、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气瓶、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和执行;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粘贴检验安全合格标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

(十一)宗教活动场所(镇宗教办)牵头:检查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宗教活动场所出入口、灯光照明、生活用火用电、灭火器的配置与使用、消防安全通道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确保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十二)林区(镇林业站牵头):加大对湿地公园等林区关键区域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

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宣传违规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问题的危害性。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安全巡查检查,指导村(居)民、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及上报,督促落实单位隐患问题整治责任。加强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此外水利站、城关医院、农机站、农综站等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好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把此次排查整治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落实责任,深入一线开展检查。

(二)强化措施,落实整治。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排查整治和联合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列出“三清单”(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坚持边排查边整改。

(三)协调配合,认真履职。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所属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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