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0100000160 | 发布机构: | 潮庄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4-11-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险登记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二、申请条件
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等参保对象 三、设定依据
1.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4.《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四、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详情见附件)
五、收费信息
不收费
六、办理时间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时令:8:30—11:30,15:00—17:30
冬时令:9:00—11:30,14:30—17:00
地点:潮庄镇便民服务大厅(潮庄镇清真寺往西100米大石头处北侧)
七、咨询电话
潮庄镇便民服务大厅无固定电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系:0370—835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