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170 | 发布机构: | 潮庄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睢县潮庄镇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内容、资助标准及资助范围:
(一)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资助对象:
1.脱贫户中的“脱贫享受政策户”;
2.监测对象中的“风险未消除户”;
3.残疾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寄宿生生活补助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资助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
如:
①.脱贫户中的“脱贫享受政策户”;
②.监测对象中的“风险未消除户”;
③.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子女、因疫情水灾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原因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