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10700000073 | 发布机构: | 董店街道 |
生效日期: | 2023-11-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户口迁移 |
睢县董店街道户口迁移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一、居住落户
办理条件: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办理时间:
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二、迁往省外
办理条件: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时间:
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免费
三、省内居民“一站式”迁出
办理条件:
省内居民在省内进行户口迁移并符合拟落户地政策。
办理流程:
拟迁入地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经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确认,迁入地户政窗口“一站式”办结。
所需材料: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办理时间:
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