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226 | 发布机构: | 董店街道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睢县董店街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一〉建房面积
农村危房改造既要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提高建房面积标 准,引导农户量力而行,避免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的房屋面积,原则上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 户不低于30平方米、3 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 面积不低于13 平方米。
各乡镇(街道办)要根据农户需求、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制定细化建房面积标准。
(二〉补助标准
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是农村低收入群体
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各乡镇(街道办)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当年资金规模、改造需求、农户经济条件、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和建设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设定细化分类 分级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原则上每户不高于18000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原则上每户不高于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