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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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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72200000108 发布机构: 睢县董店乡
生效日期: 2022-07-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意见征集

睢县董店乡人民政府 关于征求《董店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管理办法》 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乡直相关部门: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将《董店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董店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管理办法

                                                                                   睢县董店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董店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提升我乡人居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根据省、市、县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目标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引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清洁行动,做到 “三清二改一管护”,即“清理垃圾、清理塘沟、清理废弃物,改美庭院、改好习惯、管护村庄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道路硬化、污水治理等方面提档升级。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基本原则

按照“合理区划、网格管理、定人定责、层层督查”的工作原则,将全乡44个行政村划分为11个保洁责任区域,落实保洁人员和乡村组三级监督管理人员,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地段、定时段的“四定”保洁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实现我乡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目标任务

(一)集镇主干路、主要公共场所实行全天候保洁。

(二)村内道路村庄做到整洁干净。

(三)村内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

(四)合理设置垃圾房、垃圾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设施。

(五)建筑垃圾管理到位,无乱堆乱倒现象。

(六)道路排水设施不断完善,无污水横流现象。

(七)主干路建筑工地实行围挡作业,无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占道现象。

(八)集镇管理到位,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

(九)清扫、清运保洁员尽职尽责,按时按质完成保洁任务。

(十)乡、村、组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到位,切实发挥宣传、督查、指导、评议作用。

四、工作职责

(一)村保洁员负责所分管区域内的卫生,做好道路、公厕保洁,清除杂草、清理垃圾、打捞坑塘河道漂浮物,及时清理、清运垃圾箱及其周围的垃圾,保持村容整洁。

(二)村干部负责督促和帮助所分包的区域内保洁员清理所辖区域卫生,保持村容整洁。

(三)村支部书记负责调整和管理村保洁人员,督促管理村内所有区域卫生,确保村容整洁。

(四)包村干部负责上通下达,协同村支书调整和管理保洁人员,督促整改村内所有区域卫生,确保村容整洁。

(五)乡政府督查员做好上通下达工作,负责对所分包区域内村委的卫生每星期督查不少于2次,对发现有问题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包村干部或村支部书记,限期整改,另一份存档。

(六)各行政片片长负责监督管理分管村委环境卫生,对县乡两级督查出的问题进行督导,对全乡所有村委卫生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全乡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五、奖惩办法

(一)对村级处罚

1.对同一处查出问题在下次督查时未整改的村委,对行政片片长、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村干部、保洁员,每人罚款50元(村支部书记、村干部、保洁员罚款从工资中扣除,乡干部罚款从活工资中扣除)。

2.对同一处查出问题在处罚50元后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的村委,对行政片片长、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村干部、保洁员,每人罚款100元。

3.对同一处查出问题在处罚100元后再不整改到位的村委,乡纪检部门对行政片片长、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村干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对村保洁员进行调整。

4.对县督查出有问题的村委,对行政片片长、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村干部、保洁员、给予处罚金100元。

5.对县督查出有问题的村委,乡督查人员对此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发现1日内未整改完成的村委,乡纪委将对行政片片长、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约谈,保洁员调整。

(二)对乡级处罚

1.乡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定期对全乡卫生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问题,如果乡督查人员已经发现同一问题并告知村委,不处罚;

2.乡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定期对全乡卫生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问题,如果乡督查人员没有发现该问题,将对乡督导员、村支部书记、村干部、包村干部、保洁员每人处罚金50元。

3.对县督查出的卫生问题,乡督导员已经发现同一问题并已经告知村委,乡督导员不承担责任。

4.对县督查出的卫生问题,乡督导员如果没有发现该问题,将和行政片长、村支部书记、村干部、包村干部、保洁员一样处罚金100元。

(三)相关奖励

乡督查人员将各村委每次发现的卫生问题及各次处罚存档入库备查,作为各种评先表彰的依据,乡党委政府把所有罚金归拢后全部作为奖金,再从乡财政上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先进村委、先进包村干部、先进保洁人员、先进督查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表彰一次:

1.先进村委设一等奖一名,奖现金3000元;二等奖三名,各奖现金2000元;三等奖六名,各奖现金1000元;

2.先进行政片长2名,各奖现金500元;

3.先进乡督查员2名,各奖现金500元;

4.先进包村干部10名,各奖现金500元;

5.先进保洁员20名、先进村干部20名,各奖现金500元。

六、本办法从2022年7月2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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