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1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失业保险服务 |
2023年河南省失业保险费率降幅是多少?实施期限多长?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38号),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