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05000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统计信息 |
睢县统计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睢县统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持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源头数据客观真实,保障企业良好的统计诚信,现将睢县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是否存在拒报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
(二)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三)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四)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检查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以名录库“规上”企业为主体,结合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区分工业、房地产、建筑业、重点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数量按注册地不低于3%的抽查数量。
2.随机抽取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从统计执法库中随机抽取具有统计执法检查资格的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二)公开抽查情况及抽查结果
1.“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检查人员填写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并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统计业务不够规范但够不上违法的,检查组要认真记录,能现场整改的指导被检查单位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由检查人员将需要整改的问题报局执法监督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2.现在被检查单位存在统计违法情况,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集违法证据材料和线索,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局执法监督股,转入统计执法检查程序。
3.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检查结果进行全流程公开(统计法规定的涉及企业相关商业秘密的除外),按规定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监管合力。
4.抽查结束后及时把抽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局执法监督股。
四、抽查的单位
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检查对象隶属的专业由法规与纪检监察人员随机抽取,按“四上”企业名录库的3%抽取。并依法进行公示。
五、时间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从3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廉洁奉公,不得徇私枉法,接受任何宴请,通过检查提高统计服务型执法的水平。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