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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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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040 发布机构: 河堤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收养入户

收养明白卡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收养明白卡

1、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

(2)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3)弃婴入院登记表。

2、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

(3)民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安置方案。

3、取得《收养登记证》的收养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4、法定监护人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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